安徽振興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ANHUI ZHENXING ENGINEERING CONSULTING CO., LTD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設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的主要依據(jù)。合同的簽訂與執(zhí)行直接關系到工程的價款支付,影響到工程的投資效益,對合同簽訂、履行和終結過程的跟蹤審計,應納入常規(guī)的工程審計之中。
一、合同跟蹤審計的必要性
建設工程合同是工程付款和竣工結算等活動的重要依據(jù)。隨著我國教育事業(yè)的飛速發(fā)展,高校建設工程的規(guī)模逐漸擴大,投資融資的渠道多種多樣,合同關系越來越復雜,合同條款也越來越多。施工合同如果不夠規(guī)范和嚴密,可能給建設單位或承包單位帶來直接或間接的經濟損失,給竣工結算埋下隱患。這就要求保證合同簽訂內容的合法性、全面性和嚴密性。但審計中發(fā)現(xiàn),不少建設項目的施工合同內容不全面、條款不規(guī)范、語言不縝密,重要條款約定不清,成為工程結算出現(xiàn)扯皮情況的根源。為有效促進施工合同的合法簽訂和履行,促進高校加強工程合同管理,開展施工合同審計工作十分必要。
跟蹤審計的關鍵在于動態(tài)控制,就是對合同的簽署和履行情況進行全過程跟蹤,尤其是對分包合同的簽訂、對簽證的審核、對索賠的確認等,都要以總承包合同為基礎和本源。離開了原總包合同,有可能不該簽的簽證簽了,不該賠付的索賠付了,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
二、合同跟蹤審計的重點
開展工程施工合同跟蹤審計工作,要重點關注兩方面的內容:一是在合同起草和簽訂階段,加強對合同條款的審核;二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審查付款和索賠是否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方式和數(shù)量,是否簽署了違背原總包合同的施工簽證或補充協(xié)議。
(一)合同制定階段的審計
加強合同簽訂過程中的條款審核,如審核合同中的責權利、質量、工期、取費、撥付款辦法、獎罰、保修及時效等是否全面合規(guī),施工過程中的主要條款是否與招標文件、中標條件相符。如果有甲方直接分包的項目,審核分包價格是否合理,分包合同條款是否合規(guī)。
1. 審查合同主體資格
對承包方主要應審查施工資質情況、施工組織能力、社會信譽度、財務狀況等,審查是否存在借用資質或非法轉包情況,所承包的專業(yè)工程是否超越其資質能力等。上述內容是體現(xiàn)履約能力的基本指標,審計人員應認真調查、分析和考證,并做出專業(yè)判斷,若發(fā)現(xiàn)問題,要督促基建管理部門及時補救,防止造成施工延誤、質量不過關等被動隋況,維護學校的經濟利益。
2. 合同形式要適當
隨著《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的實施,工程計價模式進入“企業(yè)自主報價、市場競爭形成價格”階段。2003年頒布的清單計價規(guī)范,對合同形式沒有作具體規(guī)定,但由于缺少與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相配套的合同示范文本,人們一般仍按照以前的習慣,對規(guī)模大、工期長的工程采用單價合同為主、總價
合同為輔的合同形式,對于規(guī)模小、技術簡單、工期較短的工程,則采用總計合同。然而在規(guī)范的使用過程中,出現(xiàn)較多問題,導致風險分配明顯不公,有的因為施工單位承擔了過多的風險而造成施工厭惡,甚至影響工程質量。2008年修訂后的清單計價規(guī)范第4.4.3條明確規(guī)定,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宜采用單價合同方式,即,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單項目綜合單價,在約定條件內是固定的,不予調整;在約定條件外,允許調整。但調整方法應在合同中約定。
3. 語言表達要縝密
合同語言表達要做到清晰和嚴謹,減少或防止不必要的法律糾紛。如果合同出現(xiàn)文字漏洞,則有可能引起對方的索賠甚至訴訟,即使己方不存在過錯,也有可能處于被動地位。合同訂立過程中,囿于表意人的知識、經驗和判斷能力,合同當事人的意思有時表達得不夠清楚、明白,就可能在當事人之間發(fā)生爭議。如某網(wǎng)架施工合同中有一“屋面及外挑部分天棚為銀灰色鋁塑板覆面,本次投標不考慮該部分報價”的條款,履約過程中產生很大爭議,施工方認為該條明確行政樓屋面工程不在其報價范圍內,它沒有合同義務完成這部分工程,除非另行加價;而建設方則堅持行政樓網(wǎng)架工程中的屋面板部分,理應包括在原告報價范圍內,施工方拒絕施工或另行要價屬違約行為。雙方各執(zhí)已見,遂糾紛成訟??梢?,完整、縝密的語言表達是對合同的基本要求。
4. 風險分配要適當
任何一種風險都應由最適宜承擔該風險或最有能力承擔該風險損失的一方來承擔。有時,雖然通過不對稱的合同條款將風險轉移給對方,但由于風險責任與權力平衡的關系,這種轉移后面往往隱藏著更大的風險。如承包商為了抵償承擔風險造成的損失,將主要精力放在索賠上,不但影響投資,而且影響工程進度和質量;有的承包商由于承擔較大的風險損失,在材料質量等方面鋌而走險,可能會給建設方帶來更大的經濟損失。
合理規(guī)避風險,審計人員必須把握一定的度。既要防止甲方承擔不應有的風險,又要防止向乙方過度轉嫁。項目參與者承擔相應的風險,對其最大限度地發(fā)揮工作積極性具有促進作用。如果項目參與者不承擔任何風險,就沒有任何責任,也就失去了控制風險的積極性,對工作不利。2008年版清單計價規(guī)范對施工過程中由于材料價格變動幅度過大造成的風險進行了適當?shù)募s定,充分體現(xiàn)了這一原則。
5. 合同審計要有側重
施工合同的標準文本內容很多,跟蹤審計應對合同的實質性內容即合同中確定雙方當事人基本權利與義務的條款重點關注。工程價款、工程質量和施工工期對簽訂施工合同雙方的利益影響最大,決定了雙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是合同的實質性內容,也是審計的重點,其中的造價條款是審計的重中之重。
審計合同價款,要在以下方面多加考慮:
一是審查合同計價方式是否符合工程特點,對預付款、進度款撥付的約定是否清晰、合理,是否與國家、地方和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相違背。二是對于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的施工合同,重點審計條款是否符合《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三是審查合同是否與招標文件相一致,注意在招投標過程中形成的書面答疑、澄清文件和承諾書等是否作為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四是合同價款是否與投標文件相一致,是否另行訂立了與合同實質內容不一致的其他協(xié)議。五是審查違約責任條款是否明確、具體、有效,違約金、賠償金的數(shù)額和計算方法是否合理、合法,具有操作性。
(二)加強履約審計
履約審計是跟蹤審計的重點。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經常出現(xiàn)違反合同的現(xiàn)象,如發(fā)包方未能準時撥付工程進度款、中途停工、固定造價合同遇到主要材料漲價風險過大、工程提前交付、逾期交付、拒絕驗收、拖欠工程款、拒交工程等。跟蹤審計人員應善于使用合同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最大限度地提高審計工作質量,防范審計風險。如某基坑支護工程,設計使用預應力錨桿噴漿支護,施工單位投標時按照端頭螺栓錨固,其施工組織設計已經得到監(jiān)理的認可。然而,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現(xiàn),現(xiàn)場加工螺栓速度太慢,對其他工序造成影響。為保證工期,會議研究改螺栓錨固為自鎖式夾片錨具,對施工方來說增加了一定的成本。但由于施工進度緩慢是施工方的原因,因此本著“誰的責任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增加的費用由施工方自行承擔。
施工過程中的變更在所難免,應分清原因,由責任方賠償損失。對勘探、設計、招標代理、監(jiān)理等各方,在簽署合同時都要明確規(guī)定各自的責、權、利,減少工程變更,保障工程建設順利進行。
三、合同審計應注意的問題
審計人員應該對審計方法、審計程序和審計工作有深度的把握。既要保證審計工作本身的合法性又要保證審計工作的質量。跟蹤審計的實質是在當事人簽訂合同時,審計人員以咨詢服務的形式,對其不合理條款提出修改建議,最大限度地提升審計價值,保證合同行為目標的實現(xiàn)。
跟蹤審計不能越位參與項目管理,如果從項目管理者的角度出發(fā),開展審計工作,缺乏客觀性,必然使得監(jiān)督作用弱化,審計風險加大。所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全過程跟蹤審計,必須準確把握跟蹤審計的控制點和介入深度,重點監(jiān)督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執(zhí)行情況,解決工程中的爭議問題。同時,要積極進行試點,總結經驗,建立健全施工合同審計程序和審計規(guī)范,使合同審計逐步程序化、規(guī)范化、制度化,最大限度地提高審計工作質量,防范審計風險。